缺席判决后被告如何知道判决结果(缺席判决的被告判决书怎么送达)
2024-08-31
更新时间:2024-08-31 14:12:09作者:未知
一、给一岁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手续是: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3、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二、更改姓名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写更名申请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三、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有哪些?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综合上面所说的,改名字如果是属于未成年人,那么就需要监护人陪同一起办理,改名字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如果满足所有的条件就要以更改成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父母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变更名字的,那么都是办理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