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国家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和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非任何个人与企业都可以任意成为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观上为过失,即对于提供给武装部队的武器装备及军事设施,不知道是不合格的,对于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