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不能随便借给别人。户口本外借,可能发生盗用身份信息的风险,使用出借人的户口本以出借人名义办理身份证,并为己用,随后,可以以银行卡遗失为理由,盗用出借人的存款,并假装当事人买卖其房产等,或者打着出借人名义违法,获取非法所得后一走了之。总之,户口本和身份证一样,是不可以外借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