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不还,逾期未超过90天。信用卡一旦逾期,就会在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上留下不良记录,并且会保留5年。如果逾期未超过90天,此时个人信用已经有了不良记录,但是还未被银行拉入黑名单。这个不良记录对以后个人办其它信用卡、银行贷款等业务有严重负面影响,很难办下来。同时,银行将会收取滞纳金、利息等,还要面临银行每天的电话催收。
2.信用卡不还,逾期超过90天。逾期超过90天,属于恶意逾期,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即成为黑户。成为黑户后,5年内办理不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等业务,这个不良记录影响很严重。同时,如果逾期时间越长,利息和滞纳金就越高,无形中增加了欠款人的经济压力,越欠越多。还要面对银行的催收以及外包的催收,还有可能上门催收。
3.逾期90天以上一直不还,金额在10000以上,属于恶意逾期,如果被定性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属经济类犯罪,会被银行报案控告,并且要承担刑事责任,后果就是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期间,银行不收取利息,但是刑罚执行后,信用卡欠款仍要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