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

更新时间:2024-05-30 00:23:47作者:未知

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联合国《麻醉药品单一公约》,都对麻醉药品的生产、使用、输出、输入等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对麻醉药品的管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参照联合国公约所制定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包括卫生部、公安部、农牧渔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安钠咖管理方法》(<84>年卫药第8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国药联二字<82>第97号、《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药供字<80>第612号、卫药字<80>第42号,等有关规定。如果擅自提供给用于医疗、科研、教学的人以及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的病人,尽管违反了法律规定,亦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至于吸毒的人是否已经吸食、注射了行为人所提供的毒品,以及吸食、注射后是否成瘾,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必须利用了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自己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职务或工作之便利,如医生、药剂师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向吸毒的人提供麻醉药品。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之合,如医生利用自己熟悉药品库房的机会,深夜从库房盗取药品后或者将自己非法持有如祖传的、受赠的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毒品提供给吸毒的人,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论处。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既可以发生在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上述药品的过程中,也可以是在从事上述工作中事先截留在结束之后提供。行为人提供给吸毒者以麻醉药品,必须是无偿的。有偿的提供,包括货币交易、以物易物或以毒品换取其他劳务、抵偿债务的,不属于本罪的非法提供行为,其性质实为一种贩卖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有下列三个方面的明知:
1、明知提供毒品的对象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
2、明知对方是用于吸食或注射。
3、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是毒品。
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毒品提供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医疗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麻醉药品  客体  联合国  

为您推荐

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联合国《麻醉药品单一公约》,都对麻醉药品的生产、使用、输出、输入等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对麻醉药品的管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

2024-05-30 00:23

犯串通投标罪法定刑罚内容是什么样 串通投标罪犯罪构成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30 00:23

有关多少才达到单位受贿罪的追诉标准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

2024-05-30 00:23

非法出售发票成立犯罪一般怎么样判刑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

2024-05-30 00:23

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30 00:23

2022商号权商标权的差别有什么体现 商号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措施

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举个例子:如果

2024-05-3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