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周一至周五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
3、如需代办,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 办理;
4、在办理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