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至3000元以上,3万至5万以上,30万至50万以上,应当分别被认定为刑法264条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9000元,应当构成认定为刑法264条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事实要件。将会被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予以量刑。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至3000元以上,3万至5万以上,30万至50万以上,应当分别被认定为刑法264条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