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重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该两种情形均触犯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者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向有关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但是,事实上的重婚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也就是说他们以夫妻相称或者足以让别人认为他们就是夫妻,二:同居生活,即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有配偶者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重婚罪。
3、如果有偶配者虽然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受害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