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申请,到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调动受理部申报材料;
2、初审同意后受理窗口开具商调函调档,引进人员需持商调函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引进人员凭档案室出具的到档证明至受理窗口领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及开具工作调令和干部调动申报户口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商调函复印后留存备用)
4、引进人员持工作调令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持行政申报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至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引进人员持行政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人事代理档案代管合同书》到人才市场受理窗口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户口关系接转、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6、引进人员户口可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册,交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后,出具落户通知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7、符合人才引进受理条件的需人事局审批,审批期限为1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