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犯罪未遂罪名成立吗 犯罪未遂的罪名

更新时间:2024-02-15 14:11:20作者:佚名

犯罪未遂罪名成立吗 犯罪未遂的罪名

成立。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
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本文标签: 犯罪分子  行为人  刑法  

为您推荐

犯罪未遂罪名成立吗 犯罪未遂的罪名

成立。(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

2024-02-15 14:11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刑法概念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单位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024-02-15 14:10

关于故意杀人案件司法规定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法[1999]217号)(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

2024-02-15 14:10

规定变造货币罪的法定刑事责任有哪些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4-02-15 14:10

最高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司法解释重要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

2024-02-15 14:10

如何确定是否构成行贿罪(如何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一、判断构成行贿罪的条件有:1、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该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3、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4、该罪的客观表现为行为

2024-02-15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