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侵害了国家对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3、行为人存在故意;
4、行为人违法将珍贵野生动物制品出售给他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