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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更新时间:2024-02-07 11:03:05作者:佚名
大赛主题
创新促发展 创业赢未来
参赛要求
本届大赛按照众创团队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组和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重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结合我市人才引进工作需要,大赛重点支持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领衔参赛,鼓励海外创业团队和在常注册的外商企业等参赛,海外参赛项目纳入市赛对应团队组或企业组统一比赛。
参赛团队和企业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一旦发现其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失实或失信行为,不论处于大赛何种阶段或赛后,参赛团队和企业将自愿承担取消参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与市级相关科技计划支持、记入信用档案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团队和企业报名时签订参赛承诺书,并作为附件资料上传至大赛报名平台。
获得前五届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和企业、曾在前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前八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的团队和企业的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申报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并受理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的市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农业科技支撑和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类)项目。
(一)众创团队组
参赛条件
(1)在报名截止前尚未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2021年11月30日前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参赛团队,相关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核心团队成员,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组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组按工商注册时间分设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至少拥有一项有效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4)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
(5)工商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常州市境内;
(7)成长组企业报名截止前在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站(http://www.innofund.gov.cn)完成注册并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信息;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三)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组
参赛条件
(1)企业为列入我市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名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上市(挂牌)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创新基础良好,拥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有硕士以上学历科技人员为骨干的研发团队,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3%以上;
(3)参赛项目是新上研发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的特点;
(4)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常州市境内。
赛事安排
初赛
1组织发动及项目征集
常州市各辖市、区科技局和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组织发动和项目征集工作,市各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市级以上科技创业平台、科技园区等结合国家、省、市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报名参赛。
参加大赛的企业和团队需要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大赛专栏
(http://kjj.changzhou.gov.cn)中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2项目审查、推荐及受理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参赛项目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和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常州科教城科技处,武进国家高新区、西太湖高新区科技局完成资格确认和形式审核后,由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
3初赛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以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根据项目技术领域由评审专家分组评审并提出意见。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晋级决赛项目。晋级决赛项目名单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
初赛截止时间:2021年6月中旬。
4现场考察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针对晋级决赛的团队和企业的参赛项目开展现场考察,并提出专家意见,为决赛提供评价依据,原则上各专家组组长进入决赛项目评审组。
现场考察时间:2021年7月上旬
决赛
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入围决赛的项目以线下路演及答辩的形式完成竞赛,并分组汇总得分。专家综评组根据各组项目得分情况,讨论确定获奖名单。
本届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获奖名单由常州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并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
决赛时间:2021年7月中旬
支持政策获奖项目
1.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获得入围奖的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2.众创团队组和初创企业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项。团队组奖金需由获奖团队于2021年11月30日(含)前在常州市境内注册成立企业后,依申请给予发放。
3.以大赛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当年度市科技计划立项依据,对成长企业组和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其未列入往年度市级科技计划支持且符合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的,经第三方评估实施情况,由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给予立项支持。
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①已获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市级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②企业有应结未结市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20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的;
③截止2021年4月30日,前一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前两年内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
④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
⑤企业近一年内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
⑥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
4.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获奖项目优先向市龙城英才计划等推荐。
5.申报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符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推荐至对应申报平台。
6.配套政策支持。按规定享受市有关创新、创业政策的支持。鼓励各辖市、区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对于在我市各类科技园区、创业平台落地孵化的参赛创业团队,鼓励所在科技园区、创业平台提供直接财政资助、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7.鼓励天使及创业投资机构对参赛的众创团队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组项目进行投资,对获得天使及创业投资支持的,龙城英才计划优先予以立项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对参赛的企业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
组织奖
对于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突出的科技创业平台(须备案为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含海外项目推荐机构),将设立组织奖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