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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更新时间:2024-04-14 22:03:27作者:未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优化我院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1年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1年4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要求截至报名截止日。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021年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Word、PDF版本各一份。
5.《网上报名诚信协议》 (附件4) 打印签字拍照。
6.《南通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打印签字拍照。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ntgm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二)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4月7日16:00。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依据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申辩截止时间:4月8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附件4)、《南通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并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4月12日16:00之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ntgmrsc@126.com)。逾期未改报或改报条件不符合的,不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一)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序号1-4岗位:教育教学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序号5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4月1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在4月13日-15日到本人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须立即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共同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将通过邮箱发送《面试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面试分为三种:①结构化问答+模拟上课(岗位1、岗位2),②结构化问答+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岗位3、岗位4),③结构化问答(岗位5)。
模拟上课:时间安排为准备30分钟,展示10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1课时;
技能测试:要求及时间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考生自备安全防护用具(防护鞋、工作服、工作帽等),考生不得穿戴有特殊标志的服饰。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计算。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问答和模拟上课的,按结构化问答和模拟上课成绩各5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问答+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的,分别按结构化问答25%、模拟上课25%、技能测试50%计算面试成绩。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 公示
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 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学院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97231 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3-59000129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513-89193982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监察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9193900
联系人:钱老师 苏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