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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兴村专职村干部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00:40:08作者:未知

东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兴村专职村干部公告

  东人考公告核〔2022〕2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大学生和退役军人投身家乡建设,服务家乡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东海籍优秀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公开招聘专职村干部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兴村专职村干部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四)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调配。

  (六)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户籍或原籍所在乡镇、街道(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学历不限)。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9:00—3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7日9:00—3月21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 3月7日—3月22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 3月7日—3月22日每天的09:00-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政策咨询电话:

  牛山街道:0518-80510840

  石榴街道:0518-80621877

  石湖乡:0518-80329509

  曲阳镇:0518-87162025

  安峰镇:0518-87001580

  房山镇:0518-87566058

  平明镇:0518-87512003

  张湾乡:0518-87508528

  驼峰乡:0518-87316001

  白塔埠镇:0518-87485001

  黄川镇:0518-87385879

  石梁河镇:0518-87001918

  青湖镇:0518-87001612

  双店镇:0518-87001767

  李埝乡:0518-87832001

  山左口镇:0518-87170795

  桃林镇:0518-87676679

  洪庄镇:0518-8762242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7027077(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077。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资格审核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陈述申辩。

  (四)面试

  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任职、待遇及管理

  1. 任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聘用,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村书记基酬的0.5倍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2. 待遇。聘用人员基酬待遇根据《东海县村干部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东委办〔2019〕71号)文件规定,按村书记基酬的0.9倍执行,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保险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集中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相关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执行。

  3. 管理。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对有创业项目的,将给予政策扶持。

  4. 聘期换届。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必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不是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

  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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