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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更新时间:2024-09-14 11:29:05作者:佚名
为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84名(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9日-2004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17:3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4.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21)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3月9日—3月18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北楼105室报名(金湖县建设西路2号)。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定向师范生需提供与金湖县教育体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3月19日9:00-11:3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招聘信息,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人员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北楼1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义务教育栏目中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义务教育栏目中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面试顺序: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技能加试
(1)报考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学前教育教师、蹦床教练员及排球教练员岗位(岗位代码:13、14、19、20、21、22、23)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学前教育教师、蹦床教练员及排球教练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义务教育栏目中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及技能加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517-8690724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517-86908718。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教练员)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及时关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义务教育栏目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前准备证明材料,无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附件:
5.同意报考证明
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