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关于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4-05-22 22:19:33作者:未知

关于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交通口岸防控组

  徐交防通﹝2022﹞3号

  关于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人物同防”的要求,严密防范疫情通过道路运输环节传播,有效保护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暂停始发或终到苏州等疫情发生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疫情相关地区的旅游包车备案;对途经苏州等地的道路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该区域上下客。已经售票的,相关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要做好退票等服务工作。

  二、暂停进出苏州等疫情发生地区的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顺风车业务。

  三、各道路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码核查、体温检测、消毒通风、佩戴口罩、客座率控制、“一米线”和卫生清洁等措施,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市货运车辆(含货运企业,进货送货的其它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等),除运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外,原则上不得前往苏州等疫情发生地区。确需前往的,进货、送货前要向当地社区报备;14日内抵达或途经疫情相关地区的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返徐后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并按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2月15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苏州  客运  地区  

为您推荐

关于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人物同防”的要求,严密防范疫情通过道路运输环节传播,有效保护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2024-05-22 22:19

徐州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对象 徐州市新冠疫苗

一是18岁以上的人群;二是完成2剂次的灭活疫苗接种,而且这2剂次接种的是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2024-05-22 22:19

徐州新冠疫苗序贯加强针最新消息 江苏徐州新冠疫苗接种时间表

序贯免疫是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按照一定的接种时间间隔、接种的剂次,为了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同时考虑安全性,所采取的一项免疫策略。

2024-05-22 22:17

睢宁县疫情防控紧急通告(睢宁疫情防控指挥中心)

2022年3月2日晚8时许,我县在对返乡人员的筛查中发现一名初筛阳性人员魏某某,为上海市阳性感染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4-05-22 22:17

关于加强离睢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进一步加强我县对外交通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05-22 22:16

3月2月睢宁县初筛阳性病例轨迹(睢宁确诊病例)

2022年3月2日晚8时许,我县在对返乡人员的筛查中发现一名初筛阳性人员魏某某,为上海市阳性感染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4-05-22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