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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七部门联手为疫情防控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更新时间:2024-09-02 22:16:28作者:佚名

连云港市七部门联手为疫情防控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切实发挥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连云港市中心支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务实文件,满足融资需要、优化金融服务、提高外汇业务效率,为疫情防控提供金融支持。

  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行长张浩表示,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金融支持服务疫情防控,既要坚定有力,也要精准有效。此次我市七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协调和指导,将为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多支持。尤其是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辟融资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文件指出,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融资支持。对列入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确保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融资成本不超过1.6%。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办行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扩大产能不受资金限制。对列入国家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我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开设为期6个月的融资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内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无还本续贷),原则上应在参考银行上年同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基础上降低50个基点,其中贷款利率至少降低30个基点。”张浩表示,对绿色通道内发放普惠型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省市财政将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支持,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于无法按时还款的个人和企业,各银行机构不得单独因疫情影响原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监管部门将适当针对性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文件还指出,各金融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信贷服务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应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已经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引导客户减少非必要的现场业务办理。同时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此外,要提高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对经常项目购汇需求特事特办,支持企业跨境外币融资防控疫情,并为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企业  融资  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