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指南 南通技能补贴怎样申请
2024-03-27
更新时间:2024-03-27 00:12:13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11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最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人社职〔2020〕12号),为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个人更好地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我们就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如何申领等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读,希望能对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培训主办部门、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个人有所帮助。
一、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培训补贴?
1.企业职工。凡与市区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参加企业开展或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类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2.就业重点群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2)市区毕业年度大学生参加非本专业技能培训或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参加创业能力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3)参加经济薄弱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4)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3.项目制培训。参加企业组织的项目制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4.社会工作者等特殊群体。从事社区建设、养老照护等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5.市政府确定的职业技能提升相关重点项目培训。参加市政府确定的职业技能提升相关重点项目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二、政府补贴的培训种类?
1.各类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创业能力等综合性培训(上述培训均含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
2.职业技能(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前和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脱产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4.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培训。
5.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
6.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创业竞赛(岗位练兵)培训(集训)。
三、培训补贴不包含哪些费用?
培训补贴是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项补贴,不包含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获奖人员奖金和工杂等其它费用。
四、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
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等)的可享受补贴:理论课15元/课时·人(每天按8课时计算)、实操课20元/课时·人,补贴总课时不超过80课时。创业能力培训补贴为1000元/人。
五、职业类证书补贴标准?
在市区就业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取得职业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的可享受补贴: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2000元/人,高级工(初级职称)3000元/人,技师(中级职称)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六、以工代训补贴标准?
从2020年起,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企业新招录的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
七、技能、创业竞赛培训补贴标准?
凡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创业竞赛的相关单位(机构、企业,下同)及个人(项目),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1.培训推荐选手参赛的单位(创业实体),根据实际参赛人数,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国家级及世界技能大赛2万元/人(项目),省级1万元/人(项目),进入市一类竞赛决赛的5000元/人(项目)。
2.承担省级及以上赛前集训的单位,按照实际产生的培训(集训)费用给予补贴。
3.需要开展赛前集训的展示型竞赛项目,经事先报备同意,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给予单位培训补贴,省级及以上不超过80元/课时·人,市级不超过50元/课时·人,补贴上限不超过40课时。
对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的创业项目,进行辅导培训给予2000元/项目的补贴。
4.经选拔的参赛选手,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国家级及世界技能大赛1万元/人,省级5000元/人,进入市一类竞赛决赛的1000元/人。
八、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标准?
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境内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给予1万元/人一次性补贴;境外培训不少于80课时,给予5万元/人一次性补贴(政府资助的除外)。
九、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贴标准?
首次参加经济薄弱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2000元/人一次性培训补贴。
十、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补贴标准?
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及以上),参加技能研修提升培训,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2000元/人一次性培训补贴。
十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补贴要求的给予培训补贴:中级工4000元/人·年,高级工5000元/人·年,技师6000元/人·年,高级技师8000元/人·年。
十二、哪些对象可以申领生活费补贴?
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退役军人,可按规定同时申领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十三、企业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市区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本企业职工培训或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本企业职工培训的,由企业按要求向企业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主办部门申请,参训职工个人不得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企业参加技能培训并由用工企业申请补贴。
十四、培训机构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市区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在其服务资质范围内的职业培训(不含接受企业成建制委托组班开展的培训),按要求向培训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主办部门申请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个人不垫付培训费用,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要求向培训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主办部门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含符合条件的生活费补贴)。
十五、个人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个人在市区以外参加培训(含线上培训)并交纳培训费的人员,符合补贴要求的可以向工作或居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十六、项目制培训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由承当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按程序向项目采购部门(人)申请。
十七、技能、创业竞赛培训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由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上技能、创业竞赛培训(集训)的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十八、企业或培训机构申领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或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时,应提交申请表、参训人员身份证和证书复印件、花名册、培训过程证明(含视频)材料等资料(相关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十九、劳动者个人申领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劳动者个人申请取得职业类证书或在市区以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时应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和证书复印件、花名册、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非税收入缴费票据等资料(相关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十、申领项目制培训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申领项目制培训补贴时,应提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培训开班人员花名册、培训协议复印件(可参照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资料),经同意开班的可预先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培训结束后再申请拨付剩余补贴资金,申请时应提供培训结业人员花名册、证书复印件、培训过程佐证(含视频)等资料。
二十一、申领培训补贴有哪些限制条件?
1.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2.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个人不得就同一个培训项目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不同工种或不同等级培训),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3.各类技能竞赛培训补贴不得与通过技能竞赛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获得的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二十二、申领培训补贴对个人诚信有何规定?
个人申领培训补贴时须签署信用承诺,信用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符合南通市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条件,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真实,如有不诚信行为愿接受相关处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摘要: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三、申领培训补贴对企业和培训机构诚信有何规定?
企业和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时须签署信用承诺,信用承诺内容如下: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如有虚报、骗取就业(失业)补助资金的,愿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国务院令第427号摘要: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将本单位的失信信息计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