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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县员工岗前培训标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4-08-07 22:02:42作者:佚名

连云港市灌南县员工岗前培训标贴标准

  员工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本县各类企业新录用职工。

  (二)培训要求

  对企业新招用人员,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培训课程基于疫情防护、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内容设置。可应用“互联网+”,实行线上学习线下实训融合开展培训,培训主体为“灌南县职业技能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利用PC端、手机web、微信公众号实施线上技能提升培训。

  (三)补贴标准

  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方式

  1、培训报备:企业提交开班申请,并线上向灌南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518-83290005)提交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自主开展相关培训。

  2、培训实施:企业开班申请审核通过后,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均需严格依照课程表进度,足时实施培训。

  3、考核发证:培训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补贴核发:企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根据要求向人社相关部门提交补贴申请,经公示、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

  》》》灌南县扶持企业职业技能提升政策指南:

本文标签: 灌南县  企业  线上  职业技能  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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