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疫情防控通告(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4-03-10
更新时间:2024-03-10 11:25:40作者:佚名
为有效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防疫指挥部研究决定,强化场所码全场景应用,扎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现就全面使用“场所二维码”通告如下:
1. 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门店、工地的出入口都必须通过“南通百通”APP主动申领“场所二维码”,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做到“应设尽设”。
2. 各类场所主体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人员有效引导和督促各区域、场所的流动人员做好“场所二维码” 扫描工作,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3. 广大市民必须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南通百通”APP并进行实名注册,按照防疫要求,在出入住宅小区、工作单位以及各类场所时,主动自觉地配合扫描“场所二维码”,实时记录行程信息。
4. 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各类场所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因未履行主体责任,疏于落实应用“场所二维码”工作,以及市民不主动配合防疫要求,或者故意隐匿个人行程的,一律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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