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关于开展县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4-05-18
更新时间:2024-05-18 00:33:49作者:未知
关于开展县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县将开展新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除敬安、河口两镇外,县域内所有人员(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
二、检测时间:
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2:00开始,4月6日(星期三)24:00采样结束。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采样人员妥善合理安排时间,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2.所有采样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管理人员调度指挥,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合理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本轮检测采用直接扫描身份证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携带户口簿);没有身份证原件的,由直系亲属陪同采样(用父母或者子女的身份证原件一样可以录入);没有身份证原件、子女或者父母又不在身边的,请提前书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录入。
4.需注意48小时内打过疫苗的人员不能参与核酸采样。
5.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
6.黄码人员听从各社区(村)安排到专用核酸检测点位进行检测。
7.本次全员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8.请务必积极配合当地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一人不漏。未及时参加统一核酸检测的居民,将被赋黄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视不同情节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感谢全县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沛县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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