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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疫情防控

更新时间:2024-02-13 22:16:40作者:未知

江苏省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疫情防控

  一、考前健康监测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1)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从事冷链等高风险行业、以及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干咳等症状的考生;(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3)共同居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4)其他根据防疫要求需要提供核酸证明的情况。3.考生如在考前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或经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要及时就医并向考点报告。

  二、进入考点考场

  1.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2.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出示“苏康码”、“健康情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健康情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3.所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4.如在考场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位进行考试。

  三、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的考生。2.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而无法提供的考生。3.体温≥37.3℃,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生。4.不能出示“苏康码”、“健康情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不配合入口检测等防疫管理的考生。5.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仍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6.其他由考点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和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本文标签: 考生  体温  考点  疫情  考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