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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全市建筑企业2月20日起可有序复工

更新时间:2024-09-02 11:24:23作者:未知

连云港全市建筑企业2月20日起可有序复工

  开工前,各建筑企业必须履行报备手续,即就包含开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及来源地、卫生防疫等内容的复工方案,向属地政府和相应住建部门进行报备。建设工程经自查达到复工要求,且复工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相应住建部门将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申报项目,提速推进在建项目开工、复工服务保障,做到防疫情、抓复工“两手抓、两不误”。住建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将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分类有序开展复工。对重大民生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要求责任主体单位积极主动筹备复工,住建部门为此类项目复工做好保障服务,推动项目开工复工;住建部门将对重大产业项目提供复工指导,为落实好复工防疫条件做好服务;对开发建设等其他项目,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复工计划,住建部门做好指导把关工作。

  针对当前各建筑企业在人员结构变化,设备运行、生产环境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新的矛盾和问题,市住建部门要求各建设工程复工后,必须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并制订应急预案的同时,特别注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建设工程复工后,必须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复工检查程序、现场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现场教育培训、卫生防疫情况、全面开展复工检查等方面做到全部达标。对于建设工程存在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未认真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文明施工不达标,不履行报备手续,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扬尘防控不到位,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未落实防疫物资设施和清洁消毒措施、未开展卫生防疫安全交底和培训、人员健康动态台账不完善的,一律不准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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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建设工程  部门  疫情  报备  卫生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