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8月12日新冠疫苗到苗通知(如东县新冠疫苗接种)
2024-06-17
更新时间:2024-06-17 11:17:36作者:佚名
一、如东县全员核酸检测结果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南通市统一部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1年8月7-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全县共采集核酸样本838526份,截至8月11日9时,样本检测全部完成,结果均为阴性。
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检测结果全部阴性不等于零风险。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大市民朋友仍须主动配合出行管控措施,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社交距离和安全取快递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接种疫苗,非必要不外出,尽量暂停或延迟出行计划,合力守护疫情防控成果。
二、南通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申报填报
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管理,现就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申报填报工作通告如下:
1、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纳入南通百通APP“南通市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管理。相关市场主体必须承担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责任,如实申报报关单号、商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重量、数量等信息,如实上传相应的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等材料,确保申报信息、上传材料和实际货物“三一致”。
2、各地集中监管仓工作专班(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应组织对申报主体执行“三一致”要求进行核查。发现未执行“三一致”要求的,责成其重新录入并承担相应的采样、检测、消毒、仓储等全部费用。申报主体三次未执行“三一致”要求的,我市所有集中监管仓不再接受其入仓申请。
3、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加工、经营主体取得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含外省市有效《出库证明》)后,必须通过“江苏冷链”小程序录入信息,如实填报商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重量、数量等信息,如实上传相应的《出库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确保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和实际货物“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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