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要害场所设置什么标志 在重点要害场所应设置
2024-03-01
更新时间:2024-03-01 11:15:36作者:未知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3.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4.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5.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6.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20元/证
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时间:
居住地派出所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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