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最新要求 扬州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最新要求文件
2024-07-17
更新时间:2024-07-17 00:36:11作者:未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近日,北京市连续通报了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北京西城区月坛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花乡(地区)街道,房山区长阳镇疫情风险等级已升级为中(高)风险。为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提醒广大市民:
1、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对照北京市发布的确诊病例具体活动情况,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者近14天内有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旅行史的我市居民,应立即到所在社区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并按照要求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2、尽量避免前往新增病例地区。如确需前往,应提前关注当地风险等级,并做好个人防护;在出发前和返扬后,向所在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具体行程情况。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扬返扬人员,一律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市民要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科学合理膳食,注意食品安全,尽量避免吃生食类食品。
4、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或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防不明来源食品进入市场;同时,应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出行码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