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 扬州市疫情防控公告
2024-06-29
更新时间:2024-06-29 00:27:22作者:佚名
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城扫码通”应用的通告(第6号)
“扬城扫码通”是我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的重要技术手段,可以帮助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登记出入人员信息,核验掌握出入人员的行程和健康信息,统计分析该场所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精准流调溯源和风险排查。为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强化“扬城扫码通”应用通告如下:
1、全市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社会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商贸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重点服务业场所,“两站一场一码头”、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扬城扫码通”,或设置“扬城扫码通”一体机,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扫、凡进必检、不漏一人。
2、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无法准确操作“扬城扫码通”的人员,可通过“扬城扫码通”特殊人群代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对严格执行“扬城扫码通”应用规定、成效显著的市场主体,予以表扬和奖励。
4、对不落实“扬城扫码通”申领、张贴、扫码等要求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