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关于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泰过节的若干措施
2024-07-29
更新时间:2024-07-29 22:07:00作者:未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泰州过节,制定以下措施。
01、实施留泰过节补贴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医药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泰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
1.给予留泰职工专项补贴。
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下同),外地员工留泰满7天的,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留泰外地员工在此期间到岗工作的,再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贴。
2.给予房租减免补贴。
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月房租。
02、提供节日生活保障
组织开展留泰外地员工生活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为留泰外地员工送温暖、献爱心;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丰富留泰外地员工节日生活。
1.提供免费防疫物资。
春节期间,对留泰外地员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保障。
2.优先安排接种新冠疫苗。
春节期间,对留泰外地员工中符合重点岗位接种人群对象的,优先安排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03、附则
1.本措施适用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纳税超千万元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物流企业、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
2.“企业专项补贴”经企业所在园区、镇(街)认定,区相关部门审核于春节后按实发放;
3.本措施所称“企业外地员工”,指户籍不在泰州市的企业员工;
4.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鼓励外地员工留泰过节具体办法,具体办法向所在园区、镇(街)报备;
5.本措施由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6966165;
6.如有新规定或与上级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或上级规定统一执行。
泰州市高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