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
2024-01-29
更新时间:2024-01-30 09:04:56作者:佚名
对于软件著作权申请的人,也就是软件著作人,自己申请之后就有需要遵守的规定,因为这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到底软件著作人有何需要遵守的规定呢?在这里和大家具体分析下。
一、软件著作人
国务院于1991年6月4日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指出: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
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
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二、软件著作权人义务
1、《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对于再创作的作品,该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对于合作作品,该法第13条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4、对于汇编作品,该法第14条规定,汇编人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对于职务作品,该法第16条规定,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6、最后,该法第22、23条列举了若干限制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的情形。仅供参考。
上面就是关于软件著作权查询人需要遵守的三个规定,这是软件著作权查询人的自身权利,这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基础,所以作为软件著作权查询人需要遵守和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