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转让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撤销商标转让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4-05-10
更新时间:2024-05-10 18:03:59作者:未知
商标分类是作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的基本单位。 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
商标按结构分类有;
1、文字商标
纯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少数名族文字,外国文字、或者以各种纯文字组成的商标
2、图形商标
只有图形构成的商标,包括记号商标,几何图形商标、自然图形商标
3、字母商标
仅以字母组成的商标,如外文字母,中国拼音或两个组合的商标。
4、数字商标
以阿拉伯数字或罗马数字,以及中文大小写构成的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
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2001年修订增加的,可以以三维标志申请为商标
6、 颜色组合商标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
7、总体组合商标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之为复合商标
8、声音商标
以一段音乐或某种特殊的声音构成的商标,2014年新商标法实施后,可用声音注册商标
9、气味商标
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我国还不允许注册气味商标
商品分类又是作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的基本单位。即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办理一份手续,缴纳一份基本费用。我国规定每个商标的基本注册费用是1000元。
我国自1923年起,先后制定公布过五个商品分类表,但随着世界经济发展,跨国合作的企业越多,各国使用不相同的注册商标分类,不便于跨国发展,因而产生了尼斯协定。威尼斯协定于1961年4月8日生效。
威尼斯协定宗旨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并保证其实施。目前,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国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