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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更新时间:2024-03-13 00:09:24作者:佚名
通常情况下,发明专利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在授权后才予以公告。那么,如何申请查询和复制专利案卷呢?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局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申请查阅和复制专利案卷的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待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后,任何人均可以请求查询和复制专利案卷。
对于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宣告案卷,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申请查阅和复制专利案卷的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的当事人。待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审结,原则上任何人均可以请求查询和复制专利案卷。
申请查询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的流程如下:
(一)具备资格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的申请人,应当向专利局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费用。
(二)专利局审核请求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或者证件后,符合要求的,由专利局工作人员到案卷所在部门提取允许查询和复制的文件。
(三)专利局与请求人约定查阅时间,并向其发出查阅通知书。
(四)查询人凭借查阅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查阅文件,对需要复制的内容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