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永锋:别让同质配件成为一场闹剧 乔永仁百科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18:03:13作者:佚名
“Dole”“Zespri”“Sunkist”等均是来自美国、新西兰的知名水果商标品牌,贴有这些品牌标识的水果比普通水果价格高几倍。一些不法分子因此利欲熏心,通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牟利。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集中宣判了6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经认定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总量近110万件。最终,浦东法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对1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同时处以罚金。
犯罪呈现“线上线下”模式据主审法官倪红霞介绍,此次宣判的6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3个共同点:一是案由相同,13名被告人均因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二是被告人职业相同,均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水果市场等场所从事水果包装盒销售生意;三是案情相同,被告人均因销售假冒的“Dole”“Zespri”“Sunkist”等注册商标标识而被公安机关查获。
据悉,在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季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徐公路经营一家包装店,其在明知系假冒“Dole”“Zespri”等商标品牌的水果贴标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购入并通过实体及网上店铺进行销售。2017年5月,季某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经法院认定,季某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达4万余件,尚未销售的标识达14.1万件。最终,季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予以没收。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像季某这样通过“线上+线下”模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情形并非个案。
在另一起案件中,祝某等3人除了在位于某果蔬批发市场的店铺内销售假冒的商标标识外,还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进行线上销售。经法院认定,祝某等3人已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共计1.4万余件,尚未销售标识达1.8万件。3名被告人因此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打击侵权服务自贸建设据介绍,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方面,该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标权人的权利;另一方面,假“名牌”一旦流入市场,将损害消费者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徐俊表示,浦东法院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法院,通过这次的集中宣判,既彰显了司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决心和力度,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贯立场,有利于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徐俊介绍,2015年至2017年,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共受理案件1.1787万件,审结案件1.1524万件,收结案量均占上海市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40%左右。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新形势下,浦东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新类型、疑难复杂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今后,浦东法院将继续统筹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从严从重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实现竞合罪名的量刑均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另外,还将严格缓刑的适用标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犯罪量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