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济南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024-03-12
更新时间:2024-03-13 00:11:20作者:未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保障力度,根据前期2014年度公租房一室户轮候家庭摸底登记情况,决定开展2014年公租房一室户轮候家庭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复核受理范围
参加本批次选房的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2014年度《济南市公租房配租资格证》未选上住房,且仍保留资格的。
(二)确认参加此次选房的,经复核仍然符合2014年度济南市公租房配租资格条件的。
二、选房复核受理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一)受理时间、地点。本批次公租房选房复核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2018年3月23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截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5时,不再接受选房复核申请。受理地点为2014年申请公租房配租资格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提交资料。符合本批次选房条件,在上述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申请2018年度公租房轮候家庭选房确认书》。
1.申请人应提交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家庭人口变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其中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下同)户籍家庭增加人口的,需提供新增人员户籍地房产证明;非市内六区户籍家庭增加人口的,如在济居住需提供在济居住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需按照2014年要求提交新单位的申报材料。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在申报时,轮候家庭符合两室户配置条件的,可申请调整为两室户配置标准,不申请户型调整或者不符合两室户配置条件的轮候家庭,仍按照一室户进行房源配置。市内六区户籍申请家庭以核心家庭成员核定保障家庭人数,非市内六区户籍家庭以出具在济居住证明核定保障家庭人数。
三、复核结果公示及《选房通知书》的发放
经复核,符合本批次选房资格家庭的信息,将于2018年4月底前后在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业务受理大厅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陆续发放《参加2018年公租房(轮候家庭)选房通知书》。请选房家庭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通知书。
四、拟分配房源
具体房源信息在选房前另行公布。
五、选房
已领取《2014年公租房轮候家庭选房通知书》的家庭,务请按选房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按时参加选房。
六、有关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原配租资格证作废。
七、保障政策查询平台和咨询电话
(一)网站及公共信息平台
1.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 www.jnfg.gov.cn ;
2.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历下区地址:东青龙街42号,电话:86568257;
市中区地址:经十一路62号,电话:81271505;
槐荫区地址:北小辛庄西街59号,电话:87086036;
天桥区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电话:81912156 ;
历城区地址:山大北路87号,电话:88112890;
长清区地址:清河街1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