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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临沂市新生儿落户手续)

更新时间:2024-06-02 00:31:58作者:未知

临沂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临沂市新生儿落户手续)

  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一孩生育规定。

  5、符合二孩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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