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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临淄区自3月2日起可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更新时间:2024-07-09 11:11:04作者:佚名

淄博临淄区自3月2日起可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从3月2日起恢复办理并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具体通知如下:
1、实行预约登记。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调控登记数量,分批分段进行登记,尽可能的避开人员聚集。如有必要确需办理的当事人请提前做好预约和咨询,由工作人员合理安排。每日婚姻登记不超过10对(含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离婚登记,其中离婚登记不超过2对)。当日预约数满,可顺延至第二天或由预约群众自行选择预约时间。

2、避免近期登记。请市民朋友们理解配合,避免或延迟在近期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婚姻登记,避免“扎堆登记”,双方只要感情深厚,每一天都是好日子。

3、主动推迟登记。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及正处于居家观察期间的市民,请在观察期结束后再来办理婚姻登记。

4、配合做好防护。请前来登记的市民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届时将对进入登记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请予以配合。

5、暂停婚姻辅导和颁证厅服务。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大厅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颁证服务。

6、登记须知。
结婚登记:1、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3张。2、证件丢失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3、婚姻状况是离婚的需要带相应的离婚证件(离婚证、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婚姻状况是丧偶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需改成“丧偶”。
离婚登记:一、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离婚协议书内容包含:1、离婚原因 2、子女安排 3、财产处理。三、注意事项:1、本人户口本内页户主一致,户口本上所有信息与身份证上要一致。2、证件丢失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3、每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2张。

7、办理须知。
预约成功后,请当事人务必在预约的时间点前往登记大厅办理,过时作废。请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亲属陪同,办理完毕请尽快离开登记场所。

预约电话:7217949
本文标签: 户口本  婚姻登记  疫情  证件  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