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时间及参赛条件
2024-06-06
更新时间:2024-06-06 22:08:22作者:佚名
才聚琅琊·智汇兰山”首届兰山英才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设置
大赛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6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大赛类型:分“科技创业企业类”“科技创业项目类”两类进行评选。
大赛领域:围绕省“十强”产业、市“十优”产业、区重点产业,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木业产业、物流产业等领域进行申报。
奖励设置: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支持政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优秀创业人才,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2万元。获奖项目作为我区优秀科技创业企业、科技创业项目,择优纳入“兰山英才”管理,重点推荐参加山东省第四届“创业齐鲁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第二届临沂市“创业沂蒙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同时项目优秀且在兰山落地的,可择优推荐申报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
二、参赛条件
面向已在兰山区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企业类人选和有意向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来)兰山区发展的创业项目类人选。
(一)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标准条件
1.已在兰山区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主要精力在该创业企业。
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同时,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办时间为6年(含)以内,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
2.企业产品(服务)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3.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创业项目类申报人选标准条件
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
2.拥有项目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三)下述人选不在申报范围
1.已当选两院院士的;
2.已入选泰山、齐鲁人才工程且尚在管理期的;
3.尚在管理期(支持期)或省级配套支持期内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4.被列入山东省人才失信黑名单的;
5.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取消资格、退出工程管理的,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
6.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或累计申报三次未入选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工程的,要符合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8.其他不适宜申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