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供暖温馨提示 临沂停暖通知
2024-05-31
更新时间:2024-06-01 00:25:11作者:佚名
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冬季供暖公告
一、缴费方式
为方便用户,我公司今年继续推行支付宝交费及微信交费。用户可通过扫描供热公司二维码或关注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绑定供热卡号自主交费,也可到下列地点交费:
1、供热公司营业厅(古城路东段南侧供热公司院内一楼);
2、工行营业厅及其各营业网点。
微信及支付宝缴费流程
微信交纳热费指南
1、关注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关注
2、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供热缴费——新增热卡---选择“更多绑卡方式”,选择其中任意一项进行绑卡。
3、以选择小区楼号为例
在搜索栏中输入小区名称,选择所在小区、楼号、单元、楼层、房号,点击下一步,核对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点击缴费,可立即缴费。
点击金额,可查看缴费明细。
支付宝交纳热费指南
一、点击链接进行绑卡交费:支付宝扫描
二、打开支付宝--点击右下方“朋友”进入“小程序”搜索“热付通”---点击卡号管理---选择“新增供热卡”,依次选择山东省、临沂市、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后进行确认---选择更多绑卡方式进行绑卡。
以“小区楼号”绑卡为例,点击小区楼号---输入小区名称并确认---依次选择楼号、单元、楼层、房号---提交,绑卡成功。
返回进行供热交费。
二、缴费注意事项
1、供热编号是热用户唯一交费编号,请妥善保管记录。
2、查询供热编号方式:供热公司营业大厅或银行代收网点;用户可在供热营业大厅、收费网点或其他渠道扫描关注供热公司二维码或关注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绑卡”方式查询,绑卡后可进行缴费。
3、往年报停供暖及今年新增用户今冬如需供暖,需到供热公司营业大厅交费并进行开阀登记,我公司将尽快安排人员开通供暖。交费后未进行登记的用户,造成未按时供暖的由用户负责。
4、通过微信、支付宝交费需开具发票的,须于交费当月到供热公司财务部(古城路供热公司三楼东侧)登记开具。逾期,我公司将以小区为单位汇总开票,不再向住户单独开具发票。
三、报停业务办理
1、政策规定: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本采暖季办理报停时间地点:
10月10日—10月30日(每日8:30—17:30)。
古城路东段南侧(喜园南门对过)供热公司一楼用户接待中心。
3、报停注意事项
用户报停,须具备分户控制条件。进出户阀门为供热公司专用锁闭阀且关闭良好的,用户报停后由供热公司安排人员关闭阀门;非供热公司专用锁闭阀或阀门无法正常关闭的,需自行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系统的连接,断开及以后的恢复费用由用户承担。
报停期限仅限本采暖期,次年开、停需重新申请。
4、已经申请报停的用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出现跑冒滴)漏时请及时维修更换,以免家中无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5、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正常用热,需交纳全额热费。经我公司催告仍不交纳的,将停止为其供热。如再申请恢复用热,需补交热费及延期付款违约金。
6、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临沂市供热条例》等规定:采暖期内私自接通或恶意欠费的用户,除全额交纳热费外,并对个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单位用户可以处1万元-5万元罚款;性质恶劣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