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失业保险金常见问答 济南失业金是多少钱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22:14:21作者:佚名
一、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有哪些待遇?
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部委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
1. 前提条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2. 适用人群:共有3类失业人员。一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合同到期未续签、正常解除合同、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形的失业人员;二是根据近期国家人社部、财政部《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是根据人社部2020年3 月下发的人社厅发〔2020〕2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推进“畅通领、安全办”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10号)规定,以前失业因超过60日申领时限未能领取失业金,且目前仍未就业的人员。
3. 享有待遇:失业人员有5项待遇。一是失业保险金;二是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四是“价格临时补贴”的政策。且在2020年3月至6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
二、超过60日申领期限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何规定?
答:根据政策规定,以前失业因超过60日申领时限未能领取失业金,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可线上提交申请;也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按申领时失业金标准发放。发放时限,按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核定。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是多少?
答: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间,按其累计缴费时间核算。满1年不满5年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领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随最低工作标准调整而调整。自2020年2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依区域划分,目前,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等,失业金标准执行1719元;其他区县失业金标准执行1557元。
五、什么情况下停领失业保险金?
答:根据《社保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还有哪些待遇?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人员为:一是领取失业金期满(含2020年3月之前期满的),一直未重新就业,至申领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二是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本人提出辞职。含2020年3月之前失业的),一直未重新就业,至申领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2020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政策。领取失业补助金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
七、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能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答:不能。人社部文件明确规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按其累计缴费时间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八、对今年3月至7月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因政策未实施导致没能领取的,可否申领?
答:可依据申请补发。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在2020年3月至7月期间(文件印刷时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予以补发。
九、失业补助金是多少?
答:经市政府同意,济南市失业补助金标准: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含)以上的失业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参保缴费累计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十、失业补助金如何发放?
答:根据文件规定,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发放方式:审核通过后,打入申领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十一、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否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答:不能。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2020〕40号和省人社厅文件规定,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遇有异地就业、异地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记录相关信息。
十二、什么情况下停发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答:政策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应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与停领失业保险金略有不同。
十三、申领失业金或失业补助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递交证明材料。2020年3月,国家人社部印发推进“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明确要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内部信息系统能够核查的一律不得要求失业人员提供”、“不得将办理失业登记作为申领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前置条件”。即:除特殊情形外,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十四、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
答: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全程网办”,申领人网上申领。网上申领确有困难的,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提醒: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出现人群聚集情形,建议申请人在网上申领。
十五、如何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答:失业人员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入口,或手机下载“人社部掌上12333” APP申领,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即可。
另外,申领失业保险金,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或根据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公告的“失业保险线上网办指南”申领;或手机下载“济南人社APP”申领。
十六、申领审核期限
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文件要求,通过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审核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发放时间一般在次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