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收费标准 济南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收费标准文件
2024-03-07
更新时间:2024-03-07 11:08:57作者:佚名
㈠个人身份证明
含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机动车驾驶证。
㈡在济实际居住证明
含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❶本人或配偶(需证明夫妻关系)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均可);
❷房屋租赁合同;
❸单位出具的居住在单位内部、施工工地的证明;
❹学生证或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居住证明;
❺小区物业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在居民(亲属)家中的证明;
❻其他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住证明。
对申报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可凭上述材料直接申领居住证。 对申报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持有的上述材料能够证明在济实际居住或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对申报居住登记不满半年,所持材料也不能证明在济实际居住或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入学通知书等材料予以辅证。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