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结婚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济南市南山区结婚证在哪里办
2024-03-08
更新时间:2024-03-08 22:15:46作者:佚名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7天护理假。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