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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限(泰安市通行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4-09-26 22:17:48作者:佚名

泰安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限(泰安市通行证办理)

  泰安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证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本文标签: 公安机关  港澳  工作日  通行证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