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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宿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30 11:13:11作者:未知

宿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宿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1999年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城镇职工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按照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的2%。

  3、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一部分转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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