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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医疗救助标准(微山县农村医疗保险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8-21 22:08:05作者:未知

微山医疗救助标准(微山县农村医疗保险办公室)

  微山县医保局医疗救助标准

  一、重点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10000元。一个自然年度实际负担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或3个自然年度内个人累计实际负担医疗费用8万元以上的,以及2个自然年度内家庭累计实际负担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上的实施特大疾病救助,按其承担费用的3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5万元。

  二、其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起付线为30000元。政策范围内自负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金额7000元。实施特大疾病救助,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7万元以上的实施特大疾病救助,按其承担费用的25%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为3万元。

本文标签: 万元  医疗费用  负担  自然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