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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更新时间:2024-01-21 11:13:49作者:佚名

九江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

  拓展: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本文标签: 肺炎  工伤  医护  工作人员  轮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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