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2024-09-23
更新时间:2024-09-23 22:13:07作者:佚名
2022年4月26日起泰安核酸检测再降价
21日下午,市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联合转发省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10号)。按照要求,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最高价格为24元/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为4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区域和窗口,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的人员提供采样服务,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各类检测机构应同时提供不同服务,供群众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按照规定,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