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2024-03-11
更新时间:2024-03-11 00:29:32作者:未知
◆申请条件
具有济南市户籍,离校两年内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实现灵活就业,按时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上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下限的60%进行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定额补贴。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养老保险一项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薄;
3.毕业证;
4.报到证;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办事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选择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申请。
2.受理初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线下(现场)申请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录入申报系统,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比对数据截图作为附件一并上传。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线上申请的,毕业生本人需自行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作为附件上传申报平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由外网申报平台自动导入的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比对数据截图上传申报系统。
3.区县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上报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经复审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季度末打印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在街道(镇)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资金发放。公示结束后,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并保留好资金发放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补贴资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