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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更新时间:2024-05-25 00:29:40作者:未知
临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通知
9月18日至12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临沂市人社局对2021年度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集中受理。
2021年度市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执行。9月18日至12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对2021年度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集中受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办理申请。
今年受理范围是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在市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的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农村大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等。
本年度集中受理时限为9月18日至12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12月10日至30日集中审核、查验公示、资金申报拨付。受理地点为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北部,民生保障服务区H24、H25号窗口。
有条件的申请者,可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模块,申请办理。
一、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2019〕9号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本人缴费的2/3”的规定和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情况,2021年度市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执行。
二、补贴期限
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
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指: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已享受过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再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应将两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