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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烟台失业保险比例)

更新时间:2024-04-07 22:12:36作者:未知

烟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烟台失业保险比例)

  烟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经确定。

  根据省里文件精神,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对应月平均工资为5761元。据此,确定烟台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269元。其中,与往年正常基数下限对应的2019年度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为3457元。

  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

  缴费方式

  由单位缴纳

本文标签: 基数  下限  年度  失业保险  烟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