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
2024-04-26
更新时间:2024-04-26 22:04:06作者:佚名
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
保障面积标准:控制在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其中,单身家庭30平方米,两人家庭45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
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5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3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5元。
咨询电话:6067219
诸城市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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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发放租房补贴,由申请家庭通过市场自行承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先租后补。
住房保障范围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家庭具备的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持有当地城镇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1、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地城镇户籍;2、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5、毕业5年内在当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1、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2、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5、在诸城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城镇户籍范围是指诸城市政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口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