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使用方法 山东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操作步骤
2024-09-20
更新时间:2024-09-20 22:12:52作者:未知
新型冠状病毒学生防控指南
1.寒假期间
(1)有疫情高发地区(如武汉等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2)各地学生均应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3)建议学生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根据社区或学校要求向社区或学校指定负责人报告。
(4)寒假结束时,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如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2.返校途中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3)旅途中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
(4)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5)若旅途中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视病情及时就医。
(6)旅途中如需去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7)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